新时代学校美育实践的三原则
来源:本网 作者:伽马 发表时间:2021-09-16 13:5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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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时代学校美育实践的三原则
第一,全体性原则。
也就是说美育实施要面向全体,这个全体首要是学生全体,其次是教师全体。因为美育是一种感性素养的教育,它与人的理性素养相辅相承,为鸟之两翼、车之两轮,承载着人一生的进步成长与价值发挥。所以,美育也必然要面向全体。否则,学校的教育就是不完整的教育,所培养的可能就是单面或偏面人格之人。身正为范,教师本身的一举一动都可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,所以,学校美育要纠偏过去曾经的美育缺失,教师也要进行美育补课,接受再教育。
第二,情感性原则。
即美育的着力点要放到激发情感和情感反思方面。因为,美育的本质是感性教育,感性发生或直接心理反映就是情感。情感也是实现美育功能的唯一通道。具体来说,人要立德,首要具有道德情感,这种情感产生于面对他人处于困境的同情心、同理心,正因为感同身受,所以,人自然会伸出助人的双手,作出利他的善举。再说学习,“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之者不如乐之者”(《论语·雍也》),我们几乎看不到那种沉浸在学习的快乐之中却学不好的人。所以,美育不应限于艺术教育,而应强调所有学科教学的美育介入。
如能做到这一点,将是中国新时代学校教育的巨大成功。对于艺术教育,常听说这么一句话,“学生喜欢音乐,不喜欢上音乐课;喜欢美术,却不喜欢美术课”,这是美育教育的巨大失败和巨大悲哀。所以,艺术教育一定要做到对学生情感的激发,让他们心灵畅游于艺,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审美教育。当然,仅仅做到这一点,未必能够实现新时代美育的目的,所以,还要通过审美情感的反思、评论、辩论,让艺术中的形式意味澄明出来,最终实现审美与人文素养同步提升,实现树人和立德齐头并进。
第三,融合性原则。
即在艺术美育教学中要融入人文知识以及道德观念,或在非艺术学科教学中融入美育的方法。对此,我们前面已经阐述了,传统中华美育之所以能够“以乐造士”,在于它礼乐相须而用,在于它将人文知识与伦理道德等融入艺术,在于它的价值取向是“德成而上,艺成而下”,简单地说,新时代人文化的艺术美育是以艺术教育为手段而非目的的教育